【路德领你每日灵修】 <2月16日> 婚姻的伴侣  

那人说:『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称她为女人,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。 』创世纪 二章 23

 

「女 人」这个词为婚姻勾勒出一幅美丽的图画。丈夫所有的一切也都属于妻子。他们不但是共同拥有资财,也共同养育子女,共享收入、饮食、床枕及他们的家。此外, 他们也具有相同的思想与心灵。丈夫与妻子唯一不同乃在于生理构造,除此之外一切都是相同的。正因如此,丈夫所拥有的一切也都属于妻子。

 

与人类史上第一个婚姻相较,今天世人的婚姻只能说是走样的翻版。如果一个已婚的女人是虔诚敬畏神的人,她必能和丈夫分担家中的一切事务与责任。这就是她被创造与被称为女人的原因。

 

今 天,作妻子的虽不像夏娃那样,真的来自丈夫的骨肉,但她还是和丈夫一样是家中一切事务的主持人。这么说并没有废除人类犯罪后的律法──妻子必须顺服在丈夫 的权柄之下。这一个惩罚使人类在乐园的享乐蒙上了阴影。这段经文告诉我们,摩西不是在描写今天许多人可怜的婚姻生活,而是描绘在乐园中的无忧无虑日子。那 时,丈夫和妻子是平等的。如今呢,丈夫必须汗流满面才能赚得衣食,而妻子必须服在丈夫的权威之下。尽管如此,我们仍能看到当初神设立婚姻制度的痕迹,因为 妻子还是称为女人,并且仍和她丈夫共享他们的财产与物业。

 

本文摘录自“信心日引”,由马丁路德著,陈柳惠容翻译,台福传播中心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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