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路德领你每日灵修】 <7月22日> 不再被定罪


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(罗马书 八章 1)

 

基督徒 在真心承认自己的罪,并且承认他的罪本应受神的愤怒、审判与永死时,他是真正地谦卑下来。因此基督徒的一生中,都是谦卑的。然而在这同时,他也拥有单纯而 神圣的骄傲,让他能转向基督。当他转向基督时,他便能脱离对神的愤怒与审判的感受。基督徒相信,此后他身上任何的罪都不会再控诉他了。他也相信天上的父神 爱他。基督徒得到神的爱,并不是因为自己作了什么,而是由于神所深爱的基督的缘故。

因此,我们可以清楚了解信心──而不是行为──如何可以让我们称义,也清楚我们何以继续需要基督的义。我们身上仍带着神所不喜悦的罪。由于罪仍在我们身上,因此我们继续不断需要基督的义。神因基督的缘故,使我们称义──基督是神赐给我们的,也是我们需要凭信心持守的。

在这同时,我们生活在这世上,仍要面对罪以及不敬畏神的人。甚至信徒也难免会继续犯罪。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七章23节中所哀叹的「罪的律」。可是在罗马书八章1节中他又说:「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」谁能解释这个看起来自相矛盾的道理──「我们里面的罪不算为罪,应被定罪的不被定罪,恶人不被拒绝,应受愤怒与永死的不会被惩罚」呢?唯一能解释这个事实的,便是神与我们之间的中保──耶稣基督(提前二5)。就如保罗所说的:「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」

 

 

本文摘录自“信心日引”,由马丁路德著,陈柳惠容翻译,台福传播中心出版。

一年读经计划之今日阅读经文:以赛亚书52-54;罗马书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