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路德领你每日灵修】 <12月27日> 神差他儿子,由女人所生


“但到了时机成熟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由女人所生,而且生在律法之下,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赎出来,好让我们得着嗣子的名分。”(新译本)

《加拉太书》四:4-5

请好好 留意保罗在这里是怎样子定义基督的。他说,基督是上帝的儿子,也是一个女人的儿子。他为我们罪人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我们赎出来。他这些话含括了 基督的身份与职份两方面。基督的身份是由神性与人性组成。保罗所说“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,由女人所生”,就清楚指明了这点。所以基督是真上帝又是真人。保 罗的这些话则描述了他的职份:“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赎出来”。

那么, 保罗只将这位童女–上帝儿子的母亲–称为“女人”,看起来像是有意羞辱她。而这点甚至另一些古教父感到困扰,他们但愿保罗在这地方用“童女”作称谓,而不 是“女人”。但保罗在这封书信里所论的是最主要、最崇高的事宜,就是关乎福音、信心、基督徒的义的事,还有基督的身份是怎样的、他的职份是什么、他为我们 担负了又做成了什么、他为我们这些可怜的罪人带来了什么福分。这个何等令人目瞪口呆的大主题之大,就是他没有去提童女之事的道理所在。对他来说,宣讲上帝 无可测度、无边无际的慈悲怜悯就已经足够了,就是:上帝将自己的儿子被女性所生这件事看为配称。所以保罗没有去谈到在这性别里怎样才配称,而是单单只提到 性别,而他这样做(就是指出性别),是表明了基督本身乃是透过女性所生的真人;他像是说道:“基督不是由一男一女所生,而是由女性所生。”是以,由于他只提到女性,他所说“由女人所生”,和说“为童女所生”的意思是等同的。(马丁路德《加拉太书》讲义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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