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路德领你每日灵修】 <9月25日> 行为与信心


“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,在 神面前得称为义,因为藉着律法,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。”(新译本)

《罗马书》三:20

我 曾经屡次警告你们不可把行为与信心混为一谈。这样的道理虽说多次向你们讲说,为要使你们明白,不做出错事来,然而你们每逢在实行这番道理的时候,却无一人 不走错路。信心是在你们的良心上向上帝负责的意思。律法是不应当干犯信心的,不管是人的条例或上帝的律法都与信心不相干。因此,若有人对你说,“你必须这 样行,不要那样行。”这人的意思是要强逼你的良心去做善事。这并不是上帝的意思。这乃是魔鬼的意思。你们应当把律法与信心完全分开,看两下有天壤之别,有 昼夜之分。使你们的信心存留在心灵之内,把行为看为是属乎身体的事,不是属乎心灵的事。信心是属乎天的。信心是向上帝而有的,行为是对邻舍而行的。信心在 律法之上,且不属乎律法。行为在律法之下,且是律法的奴仆,受着律法的捆绑而不自由。(马丁路德1525年讲道词)

【路德领你每日灵修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