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借着律法已经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向上帝活着。(新译本)
《加拉太书》二:19
向律法
活就是向上帝死、向律法死就是向上帝活,这样的解说真是奇言、闻所未闻。这两个命题和人的理性完全背道而驰,因此经院哲学派学者和律法主义者之中没有人理
解它们。但你要学习去正确理解它们。任何致力于向律法活着的人,就是一心想要透过行为以求藉由律法称义的人,他是个罪人,并且也将一直是个罪人;因此他是
死的、是要被问罪的。因为律法不能使他称义、拯救他,反倒因它所做的控告真实不假,故而将他杀死。是故向律法活就是向上帝死;而反之,向律法死就是向上帝
活。(而向上帝活着,就是因基督的缘故,藉恩典,或说藉信心,而称义,不靠律法与行为。)所以你若想向上帝活着,就必须向律法死;但你若去向律法活着,向
上帝就是死的。(马丁路德《加拉太书》讲义)
【路德领你每日灵修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