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路德领你每日灵修】 <1月21日> 律法与福音


“所以我们看定了,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”《罗马书》三:28

《圣 经》总分为两部——诫命与应许。诫命所教训人的确实善事,无奈教训人的事,行起来,却不如教起来来得快;因为诫命只指示我们什么是当行的,而不给与我们能 力;诫命的意思只是要教训人认识自己,叫他借着诫命可以承认他不能行善,可以在他自己的能力上绝望。这就是他们何故叫做诫命,何故是旧约。譬如:“你不可 起贪心”,这就是一条定我们一切人有罪的诫命,因为没有人能不起贪心,不怕他如何抵制。因此,为着要不起贪心,为着要成全这一条诫命,人就不得不以自己绝 望,而另在别处,另从别一位,找那他自己所没有的帮助,如同何西阿所说:“以色列啊,你自己的是灭亡,你的帮助只在我。”我们在这一条诫命上如此,在其余 一切诫命上亦复如此,因而不论哪一条,我们都一样无法遵守。

但 人借着诫命既已将自己的软弱,对于如何成全律法既已发生不安,因为律法必得成全,不叫一点一划废掉,不然人就要被定罪,没有希望;这样,既已实实在在虚心 了,既已看见自己算不了什么,就在他自己身上找不出称义与得救的方法来。到了这一步,《圣经》的第二部就在那里等着。这就是上帝的应许。上帝的应许宣扬他 的荣耀说:“你若愿意成全律法,照诫命所说不起贪心,你就来信基督,在他面前有恩典,公义,平安,自由与诸般应许给你。”因为你凡在遵行律法的事上所不能 的,这些虽然又多而又无用,你就可以借着信的又快捷又容易的路径做到。因为我们的父上帝叫一切事靠信而行,所以谁有信,谁就什么都有,谁没有信,谁就什么 也没有。“因为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,特意要怜恤众人”(《罗马书十一章》)。(1520年《基督徒的自由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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