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路德领你每日灵修】 <1月14日> 要孝敬父母


“你们作儿女的,要凡是听从父母,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。” (新译本)《歌罗西书》三:20

上帝高 看为父母的身份过于一切他所命定的职分。因此他不但吩咐我们要敬爱我们的父母,也要尊敬他们。对于我们的弟兄姊妹和一切邻舍他只吩咐我们要爱他们,没有说 尊敬。他将父母与别人分开,几乎把父母列为与他平等,叫我们爱父母过于世上一切别的人。因为尊敬比爱更高。尊敬不但包含着爱也包含顺从、卑微、敬畏如同对 于皇上陛下的态度一样。不仅这样,我们称呼父母的时候固然也要存恭敬的心,但最重要的是在行动上表示出高看他们的心,除了上帝以外,看他们为最高,如果我 们用全心尊敬他们,我们一定也认为他们是高贵的、伟大的。因此青年人应当把以上的话铭刻在心,尊敬父母,因为他们代表上帝及为上帝所指定做你们的父母。父 母无论如何贫穷、卑微、言行不知自重,也一样须尊敬他们。纵令父母有错,行动愚昧也得照样尊敬他们,因为尊敬父母一事不是以父母之言行为转移的。这乃是上 帝的旨意,上帝所命定的。在上帝的眼前我们都是平等,都是相同一样的,但我们世人中间彼此是有分别的,而且应该有别。因此,按上帝的命定,某人是你的父 亲,他应该作你的主人,你也应该服从他。(第五条诫注解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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